今年两会上,财政部长肖捷称,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。对于目前个人所得税方案,全国人大代表、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表示,“多年来我国工薪阶层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3500元,但是,现在的消费水平跟过去完全不一样,只有大众消费才有内需,因此,我希望国家再做一次调研,应该提高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。我建议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不缴税,但是,从我内心来讲,年收入10万元以下者都不应缴税。”董明珠称,工薪阶层少缴点税才有消费的欲望和动力。同时,从工业发展的角度,消费上来了,也有利于推动工业创新。对于富人交税问题,董明珠称,“当然最好是靠自觉。如果每个富人都自觉缴税当然好了,但是还是必须靠制度,制度主要是约束不自觉的人。仅仅靠自觉是不行的,比如,我们国家每一次出台补贴政策,就会出现骗补等现象。因此,税负制度建设一定要透明化,挂在墙上,进一步完善。还有人怕税高了,富人就跑了。其实,外国的个人所得税也比较高。据我所知,仍有不少富人想回国。”从迄今的讨论来看,国内对个税改革的分歧主要还是集中在起征点的高低上面,从个人征税转向综合家庭征税,这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。但在安邦智库(ANBOUND)的研究人员看来,个税改革应该从更大的系统来看问题——调节和引导社会财富的再分配。比如,可以通过修改法律让富人多交税(如房地产税、遗产税、赠与税、资本利得税等,手段很多),但对于应该减免税收的部分,也应该坚决减免。如对于慈善公益捐赠应该调整法律,该免的税一定要免,允许慈善基金用投资收益来实现资产增值。总的思路是,要用法律和市场规则来引导慈善事业的走向。一个朴素的道理是,如果有大量的社会捐赠直接用于社会公益,将会极大地减轻政府公共服务的负担,也会显著提升社会治理和公民社会的发展水平。这对政府唯一的“不利”在于,钱没有经过政府的手。但直接从捐赠者投入公益,资金的使用往往更有效率。如果政府不是为了雁过拔毛,就应该大力支持社会类公益的发展。而这些改革,都是更大系统的税改的一部分。